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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工艺”炸油条铝含量严重超标 店主被判拘役

2016/1/10 10:10:19 来源:新浪网

开了5年的油条店,生意向来不错,老板周某一家靠着小店过上幸福的日子。然而,周某的油条之所以卖相好,卖得红火,是因为他添加了明矾。1月7日,他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浙江云和县法院受审。

“你明知含铝添加剂不能过量使用,之前也被处罚过,为什么又开始使用?”

“停用明矾后,客人都说我的油条样子不好,口感也不好,我不想客人都跑别家去了,就又用了。”

周某今年43岁。2009年开始,周某在云和水电路开早餐店,主要卖的是油条、包子。一做就是5年,也算是多年老店,再加上东西好吃不贵,周某的早餐店生意很是红火,1元1根的油条,一天就可以销售300根左右。

2014年2月,在一次食品安全采样检测中,周某早餐店出售的油条、馒头铝含量分别超出国家限制最高含量值的1.26倍、1.91倍,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周某被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

原来,周某做油条是按照老工艺进行的,在面粉里加入明矾,这样炸出来的油条蓬松、口感好、卖相佳。而对于明矾添加的量度并没有去讲究,全凭多年经验制作。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周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曾建议周某使用不含铝的添加剂。

谁料,2014年9月,相关部门再去周某早餐店对油条进行随机抽样送检,结果显示,铝含量竟超标达7.137倍,较之上次检测结果更为过分。

明矾是传统的食品改良剂和膨松剂,但是,其化学成份是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过量摄入会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属于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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