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辽宁:开网店卖零食需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6/1/14 9:22:18 来源:沈阳晚报

我省第一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出炉”

开网店卖零食需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1月13日上午,鞍山海城市响堂管理区陆名超市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以来辽宁省颁发的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小餐饮小饭桌也能办证

有效期从3年变成5年

“新证”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全部纳入到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中。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不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但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要办证。

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仅需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办理一张证书即可。

同时,“新证”还降低了门槛,随着普通餐饮经营面积、水池数量等审查标准降低,原来无法办证的小饭桌、小餐饮及部分制售类的经营者符合标准即可办证。办证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现在的5年。

自动售货机及网络食品经营也要按要求办证

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网络上的第三方平台需要查验网络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制定相应的对网络经营者的审查标准。

网络食品经营者有实体门店的,应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供许可机关查验能上网的设备。

无实体门店的,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同时,其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同时,经营自动售货机也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自动售货机明显处将许可证进行公示。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方月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