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 畜禽产品过年先要过“安检”

2016/1/14 10:31:09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1月13日讯(记者 魏海洋 实习生 朱夏露) 元旦、春节期间,畜禽产品进入供销两旺时期。为了保障市民吃的是放心肉、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两节”期间畜禽产品持证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工作。1月13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和青岛麦德龙超市的肉类制品。按照要求,全市所有的畜禽产品都将在春节前过“安检”。 

13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随联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青岛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在冻肉区,这里有非常多的市民在采购肉制品。执法人员首先来到门口一家稍大型的肉摊。“请出示您的检疫检验证明。”执法人员对摊主说。“我们不仅按要求挂出了前不久让公布的羊肉生产地信息等通知,双证也都是齐全的。”摊主边说边拿出进货查验记录等信息。 

随后,市畜牧局的执法人员拿出一支黑色的笔在摊主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单上的上部、下部左右边分别点击,记者听到黑笔自动播报语音,提示检疫单符合中国和山东的检疫要求。“这是专门配发的中国动物检疫专用识读笔,能自动识别检验检疫单上的防伪信息,所有经过检疫检验合格的肉类信息都储存在这个笔里,有助于执法人员识别问题肉。”该执法人员说。经过一系列检查,该摊位的肉类都合格。 

经过一番检查,这里的肉类制品也没有问题。随后,在麦德龙超市,针对大型商超的肉类制品的检查也没有出现问题。 

畜牧兽医部门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入市销售环节开展畜禽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查询和溯源,发现来源于青岛市内的畜禽产品涉及屠宰环节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畜禽等违法行为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法查处。联合执法过程中,对整改达不到相关要求、采购没有检疫检验证明或者检疫检验证明不全的畜禽产品、销售不合格畜禽产品和“三无”预包装肉制品等违法行为,现场依法进行查处。 

■相关新闻

青岛1批次熟肉制品上黑榜

1月13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6年第2期食品抽检报告。近日,省食药监局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4个类别6个品种23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98.3%。

记者从4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中发现,青岛1批次食品上榜。在青岛丰联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熟畜肉中检出山梨酸添加剂超标,生产日期是2015年9月19日。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餐饮单位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 魏海洋 实习生 朱夏露

姜片含硫量超标超市被罚5万元

近日,胶州一大型超市因销售的临沂市河东区信泰食品有限公司的姜片含亚硫酸盐超标被处以5万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并交纳罚款。据介绍,该案件为新食品安全法自去年10月1日实施以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首例食品安全案件。

2015年10月中旬,胶州市食药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胶州市某大型超市购买的由临沂市河东区信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片含硫量超标,经检验该产品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