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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拟出台食品安全条例

2016/2/28 11:12:3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陈沛婷 发自辽宁 近日,辽宁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沈阳召开,本报记者了解到,辽宁拟出台《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将把“最严厉的问责”纳入这一地方立法。

据介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中明确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12种情形、未及时消除风险等12种情形分别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肃追责处理。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专题汇报,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此外,增加进口食品、网络销售等空白领域监管措施,明确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应印制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草案指出,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按照条例草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起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力争条例出台后,能够尽快落实到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给政协委员的回复中提到,草案将进一步研究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新业态治理的方式方法,增加进口食品、网络销售等空白领域的监管措施。针对政协委员“应该在食品外包装上印制投诉电话”的建议,草案也明确,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必须印制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回复中还提及,将在食品企业中积极推进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力争保证每个重点食品行业至少一家、每个市至少一家。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此外还将畅通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的渠道,推进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体系,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保密举报人信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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