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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食品安全举报办法实施 流通环节举报率最高

2016/3/7 9:09:26 来源:威海日报

日前,威海市民陈先生举报某生产单位冒用其他企业QS标志销售水产品,经调查属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及时查处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并进行了处罚。陈先生也因举报有功,拿到了1300多元的奖励。

去年9月新修订的《威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落实了投诉举报奖励,截至目前共实施举报奖励20起,实际奖励5000多元,市民关注食品安全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根据奖励办法,市民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可投诉举报,食品、农产品等安全监管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100元,最高金额达30万元。去年一年,市级12331系统共受理食品类投诉案件791件。“从举报情况看,市民举报案件大都集中在食品流通领域,反映问题主要是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存在质量问题、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混有异物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说,针对投诉举报反应的情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自3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对工作人员接受举报的处理流程、时限等进行了规定。“在新规出台之前,我们就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来处理投诉举报流程,做到5个工作日内受理投诉举报,60个自然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工作人员介绍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流程,积极为广大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投诉食品违法行为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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