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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严抓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2016/4/29 17:55:19 来源:正北方网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为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加强了对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力度。

呼和浩特市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为契机,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2015年12月8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和林县召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暨食品小作坊摊贩监管工作推进会。会上就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了部署,对呼市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监管工作全面展开。

“通过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实施登记管理,我市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小作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食品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我们要求所有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要在其产品的简易包装上明示其取得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登记信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时,可以查看其是否具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并尽量购买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以保障自身饮食安全。”呼市食药监局食品监管科副科长李洪芬说。

据了解,呼市食药监局从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建立从原料到流通环节全程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方面通过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召开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会议、下发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文件等形式督促、引导食品小作坊业主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积极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从流通环节严厉查处销售无证小作坊食品的违法行为,流通环节不能销售无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以此倒逼食品小作坊积极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遏制无证黑作坊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老百姓吃到放心的食品。 对于没有取得小作坊登记证擅自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拒不办证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989家,其中73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取得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同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开发区成立了85个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和85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所,把监管领域进一步向基层拓展,着力构建起食品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体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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