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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监管局发布:买保健品不要盲目相信所谓“速效”

2016/5/3 11:40:36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3日讯(YMG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晓黎)随着老百姓养生意识提高,各类保健食品也进入热销,但部分消费者反映市场存在不良商家虚假宣传和夸大保健功效的销售保健食品现象。近日,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购保健食品。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

此外,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有关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和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


注意,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购买保健食品,都要索取购物发票。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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