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太原:保证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016/5/13 11:23:06 来源:太原晚报

(记者郝晓炜)点心店、面包房等食品经营单位要亮证经营,不出售伪劣食品;餐厅、酒店要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市现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的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药店进行整治。

整治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熟食店、食品店(20平方米以下)、超市食品专柜等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要生熟食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无强买强卖现象。

全市的宾馆餐厅、酒店、小餐馆(15桌以下)等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有量化分级管理标志;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等,确保食品清洁安全。

此外,全市药店要求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保证问题药品能得到及时查处。经营场所要消防安全达标。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