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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制定包装食用醋的品名及标示规定

2016/7/6 8:31:24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6年7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894号公告,预告订定“包装食用醋之品名及标示规定”,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该规定预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以产品制造日期为准。该规定共五点,第一点为法源依据,第二点为适用范围,第三点至第五点分别为酿造食醋、调理食醋和合成食醋的品名标示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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