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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Ⅲ级事故1小时内报告

2016/8/5 11:42:1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8月5日讯(记者 冯启榕)为牢固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理念,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南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

  《预案》明确市卫计委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工作体系,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依次以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为标志。

  同时,强化报告制度,对初步判断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生Ⅲ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发生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0分钟;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电话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应设立24小时开通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预案》要求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立即采取封存等妥善保护措施;接到报告的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治、事故处置、现场评估和及时上报,并做好信息通报和预案启动有关准备。

  市食药监局透露,今年拟在市级层面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战检验《预案》成效。今后还将开展经常性、“双盲式”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现场处置能力。下一阶段,该局将围绕“不断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的目标要求,将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推动应急处置由被动应对向事前防范、向主动应对转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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