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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食药监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慎用生菜、凉菜

2016/8/15 12:46:1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12日讯(记者 张大明 通讯员 夏天棋) 夏秋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高发、频发。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发布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科学安全饮食,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悬挂“笑脸”、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避免购买流动、固定摊贩的食品。慎用生菜、凉菜,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外卖食品。

二是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三是就餐后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保留好消费凭证等相关资料。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防范措施

一是严把场所环境及人员健康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潮通风等设施应符合要求,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二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是严把制作过程关。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各类学校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四是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保持清洁。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须洗净消毒,切实把好关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积极预防夏季细菌性和食源性食物中毒

夏季气温高,适合多数细菌生长。为避免发生细菌性和食源性食物中毒,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一是防止交叉污染。防止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二是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以防止食品原料中的细菌存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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