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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家家食品味业公司“颐家乐”牌味极鲜因安赛蜜超标被通报

2016/8/19 16:01:01 来源:鲁网

  19日,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官方网站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糖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酒类、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蔬菜制品共18类463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524批次,不合格产品106批次,合格率97.7%。其中,潍坊家家食品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颐家乐”牌味极鲜(鲜酱汁)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超标,遭到通报。

  据了解,抽检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国抽转移地方调味品中酱油的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铵盐、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限餐桌酱油)、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等。本次共抽检391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2.3%。其中,潍坊家家食品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颐家乐”牌味极鲜(鲜酱汁),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东省昌乐县乔官工业园规格型号为2L/桶,生产日期为2016-03-21,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0.57g/kg(标准值≤0.5g/kg),遭到通报。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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