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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介休“12.9”涉盐案件主犯依法被判刑

2016/9/13 9:07:41 来源:中国网

  2015年8月,介休市盐政站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相继发现张兰镇某小卖部、连福镇集贸市场某商贩兜售假冒400g小包装“深井海藻碘盐”,经查审,他们所兜售的假冒食盐均购自本市王某某手中。根据这些重要线索,结合晋中盐务分局执法人员数月的摸查情况,2015年12月9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介休市王某某养殖场进行突查,发现其正在使用工业盐加工假冒小包装食盐,当场查获成品400g假冒小包装“深井海藻碘盐”2295袋,半成品93袋,制假用原料工业盐21.903吨,已使用工业盐外包装袋433条,400g假冒小包装袋3556条,20kg假冒外包装袋265条,用于加工假冒小包装食盐设备数台。以上涉案各类盐品经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河南省盐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均不符合食用盐标准。

  晋中盐务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介休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2015年12月11日,该案主犯王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介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5日变更为取保候审,6月3日,被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5日依法逮捕,8月16日,被介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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