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萍 记者 张仕杰)日前,金沙县一男子因酒驾被查,面对记12分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男子大喊“冤枉”,称自己喝的是药酒不是酒。
当天,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三杨线70公里处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8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高坪乡方向向禹谟镇方向驶来,执法交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摩托车驾驶员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
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陈某某进行吹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看到检测结果,陈某某称自己喝的是药酒,不是酒。
陈某某交代,他因肩膀痛,就找了一个偏方配了药酒,每天喝三次。
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教育,告诉他不光是药酒,含酒精的饮料都含有一定的酒精,饮用后都不能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