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上海芮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款15000元

2017/3/13 14:12:56 来源:千龙网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芮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000元。

  浦市监案处字[2017]第1502016908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芮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共自制金枪鱼沙拉5份,货值金额159.42元。上述食品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买样送检,经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菌落指数超标,检验结果不符合DB 31/2012-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第124条第2款依法对上海芮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9.42元;罚款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03月10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