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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

2017/3/17 13:06:2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推进健康辽宁建设,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抓住重要时期,迎接食品安全工作新挑战

  《规划》的出台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体现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全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省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省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省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围绕指导思想,规划食品安全工作新未来

  《规划》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省情民情,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紧密围绕《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要求,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规划》以推进健康辽宁建设、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科学准确、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体系。预计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更加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增强;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更加广泛;省、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惠及百姓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全省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三项任务,突出食品安全工作新举措

  一是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为国家开展风险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健康问题。

  二是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三是改革创新,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修订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四是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月)”、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

  五是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省市政府卫生计生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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