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上海麦欣食品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款20000元

2017/3/29 16:22:52 来源:千龙网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食药监(松)罚处字[2017]第27201751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麦欣食品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97.85元,没收非法财物250元。

  沪食药监(松)罚处字[2017]第27201751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麦欣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自上海经泰油脂有限公司购进了由该公司分装的“一级大豆油”10桶合计200升,用于加工桃酥饼,进货价格125元/桶,进货金额合计1250元。该批次“一级大豆油”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被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GB 1535-2003《大豆油》≤5.0mmol/kg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对上海麦欣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97.85元,没收非法财物250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03月27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