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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7/7/10 12:00:36 来源:中国汉中网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极易发生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有“QS”或“SC”标识,标签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现象。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三、外出就餐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要到超负荷经营和未经备案的路边临时餐饮摊点就餐。  

  四、购买自制饮品应现做现喝,即时消费。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五、提倡夏季清淡饮食,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重选择颜色特别鲜艳的熟卤制品、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豆浆、隔夜饭菜等高风险食品。

  六、烧烤食品在烧烤、烟熏、烘烤时,脂肪很可能会因高温裂解,产生的大量自由基通过热聚合反应生成苯并芘,经常大量摄入烧烤食品对健康具有潜在危害。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就近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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