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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5种食品过期 浙江舟山一水产干品经营户面临处罚

2017/12/12 10:00:14 来源:舟山网

     一些店家有关食品保质期的意识不强,殊不知,一旦被查获过期食品处罚不轻。近日,浙江舟山普陀一家水产干品经营户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面临处罚。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国际水产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沈家门一家水产干品经营店时,发现有5种水产干品超过保质期,分别是珍味鱼脯110包、香酥鱼排32瓶、香焖鱿鱼22包、豆豉迪仔鱼10包,香焖目鱼花生8包,这些食品保质期都是12个月,查看其生产日期,最迟也在去年7月就已过期,到如今早已超过了保质期至少1年多了。

  这家水产干品店经营者张某解释,自己并非故意销售过期食品,主要是平时疏忽所致,这两年经营状况不佳、管理不善,以后一定认真检查所有食品,杜绝发生类似事情

  执法人员介绍,尽管查获的过期食品价值不高,货值总金额仅370余元,张某也是初次违法,案发后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涉案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已被没收,这起案件也正在处理中。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户,平时一定要建立台账,在进货时做好索证索票,便于翻看食品相关记录,及时清理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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