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通过京东平台从昆山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宣称产自越南的百香果。因越南百香果未获准进口,张先生将该公司诉至法院。3月15日上午,朝阳法院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因查明该商品实际产地为广西,认定昆山某电子商务公司构成欺诈,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1048元,同时向张先生支付三倍赔偿3144元。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