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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2018年第12期食品抽检 2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4/11 10:37:35 来源: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期公布6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蛋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1.调味品1批次,芮城县兵祥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4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初检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2.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1批次,山西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长风店(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销售的标称四川德阳金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花生(坚果炒货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初检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备注:

  1、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总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油脂及其他原辅料质量不合格或原辅料、成品贮存条件不当,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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