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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品小作坊6月将有卫生标准规范,在安全前提下降低了要求

2018/4/15 11:07:54 来源:云南信息报

4月13日上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该标准将于6月9日正式实施。

全省食品作坊19291家

云南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19291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其中已进行登记的小作坊有3000余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范围主要涵盖米线、卷粉、饵块、白酒、菜籽油、糕点,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食品等。

“小作坊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了解不够。”刘本军介绍,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此外,还存在家庭作坊、前店后厂、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无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无记录、产品无包装等问题。

同时,小作坊登记管理具体监管工作由乡镇监管所承担,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存在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欠缺,业务素质和能力不足,对小作坊具体要求和改进提不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小作坊的登记工作进展较慢。

即将实施的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食品加工过程的原料采购、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管理要求,为小作坊从业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提供了依据。

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 降低了要求

刘本军介绍,考虑到食品作坊的实际情况,标准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在低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条件的前提下保证食品安全。

其中,在小作坊选址方面,标准中没明确界定加工场所离污染源的具体距离,但是要求“必要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加工场所不受污染源的污染”。设计和布局方面,要求“生食区和熟食区、即食食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有效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炉灶加料口和燃料存放与加工区有效分隔”。

在卫生方面,重点对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有害动物侵入及滋生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患有部分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作了基本要求。

同时,明确规定了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使用要求、采购流程、贮存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殊要求。对“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标示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排水设施不通畅 至少罚3000元

标准实施后,将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例如,违反标准中第4条食品生产用水不符合GB5749的规定,排水设施不通畅,排水口无防鼠、防虫设施,由县级政府食药监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没有密闭,无明显标识,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用等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标准中第7条“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4月13日上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该标准将于6月9日正式实施。

全省食品作坊19291家

云南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19291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其中已进行登记的小作坊有3000余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范围主要涵盖米线、卷粉、饵块、白酒、菜籽油、糕点,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食品等。

“小作坊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了解不够。”刘本军介绍,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此外,还存在家庭作坊、前店后厂、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无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无记录、产品无包装等问题。

同时,小作坊登记管理具体监管工作由乡镇监管所承担,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存在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欠缺,业务素质和能力不足,对小作坊具体要求和改进提不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小作坊的登记工作进展较慢。

即将实施的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食品加工过程的原料采购、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管理要求,为小作坊从业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提供了依据。

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 降低了要求

刘本军介绍,考虑到食品作坊的实际情况,标准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在低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条件的前提下保证食品安全。

其中,在小作坊选址方面,标准中没明确界定加工场所离污染源的具体距离,但是要求“必要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加工场所不受污染源的污染”。设计和布局方面,要求“生食区和熟食区、即食食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有效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炉灶加料口和燃料存放与加工区有效分隔”。

在卫生方面,重点对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有害动物侵入及滋生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患有部分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作了基本要求。

同时,明确规定了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使用要求、采购流程、贮存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殊要求。对“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标示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排水设施不通畅 至少罚3000元

标准实施后,将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例如,违反标准中第4条食品生产用水不符合GB5749的规定,排水设施不通畅,排水口无防鼠、防虫设施,由县级政府食药监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没有密闭,无明显标识,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用等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标准中第7条“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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