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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2018年第28期食品食品抽检 4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7/25 9:29:52 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本期公布10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0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4批次,分别为:

  1.饮料1批次,山西高原圣果沙棘生物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吕梁市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生产的生榨沙棘沙棘果肉饮料,生产日期2018年6月2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n1=1.1×102, n2=1.1×102, n3=75, n4=60, n5=1.3×102(CFU/mL),标准规定n=5,c=2, m=102, M=104(CFU/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油炸面制品3批次,大同市蓝孔雀餐饮有限公司永泰南路分公司加工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年3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50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大同市城区渝味晓宇火锅店加工的油条和油饼,生产日期2018年3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306mg/kg、343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00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6.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铝的残留量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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