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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

2018/8/9 13:59:52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作者

  2018年7月23日至8月1日,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重点为各县(区)医疗机构实施《毕节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标准”)的工作情况。督查方式为每个县(区)抽取1个县级医疗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沙酮门诊。

  督查组按照《毕节市2018年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建设要求,县以上医疗机构100%通过检查并符合“规范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30%通过检查并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美沙酮维持治疗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疫苗接种点全年度不少于2次督查的标准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是否真正达到“规范标准”要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接种点的疫苗储存运输冷链管理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此次督导共检查医疗机构37家。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毕节市药品安全检查表》中明确指出并下发督查意见,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期监督整改落实,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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