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香港11月1日起将扩大《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范围

2018/8/9 17:25:2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作者

2018年8月8日,据香港食安中心网站消息,自2018年11月1日起,绿豆芽/绿豆芽菜、大豆芽/大豆芽菜及莲藕在内的除害剂残余将纳入《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附表1的规管范围,以加强规管食物内的除害剂残余。

自2018年11月1日起,《规例》附表1内叶菜类蔬菜(包括芸薹属叶菜类蔬菜)食物组别的除害剂限量将适用于绿豆芽/绿豆芽菜及大豆芽/大豆芽菜,而根菜类和薯芋类蔬菜食物组别的除害剂限量则会适用于莲藕。任何人进口、制造或售卖含有不符合《规例》除害剂残余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