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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提供供货方食盐批发许可证 海口两家商行被罚款

2018/9/27 11:11:42 来源:法制时报 吕书圣

  记者近日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海口市2家商行因销售岛礁TM老盐时,无法提供供货方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涉嫌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岛礁TM老盐。9月10日,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法对2家商行进行罚款,并依法扣押违法产品。

  6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美兰聚宾阁特产商行检查时查明,该商行曾从海南古韵老盐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购进岛礁TM老盐一批。该商行已销售完以上岛礁TM老盐,货值金额合计2222.6元,均无法提供供货方的食盐批发许可证。

  6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美兰椰香阁特产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商行货架上有岛礁TM老盐产品。经查明,该商行岛礁TM老盐货值金额合计1884.2元,均无法提供供货方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

  据了解,以上2家商行的经营者均为杨海永,购进的岛礁TM老盐标示出品商为海南古韵老盐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9月10日,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法对海口美兰聚宾阁特产商行罚款1111.3元,依法没收扣押海口美兰椰香阁特产商行违法产品,罚款942.1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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