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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办健康证明 扬州47家餐饮店被警告

2018/11/20 19:30:30 来源:扬州网 耿海龙

在餐馆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记者昨从扬州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最近两个月,该局对47家未办理健康证明的餐饮店开出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处警告。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杨寿镇乐星路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有两名员工无法提供健康证明。调查发现,该店从今年10月24日开始,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该店被责令立即改正,并予警告。

在今年的中小餐饮店整治中,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不少餐饮店从事食品工作的员工无健康证明。仅近两个月来,该局就对47家未办理健康证明的餐饮店,依法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如仍未及时整改到位,将从严处罚。

“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主要证明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时,未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所以,小小健康证关乎市民的生命健康。”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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