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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第31期)

2022/8/24 9:11:5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11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好又多超市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鼎新百士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蛋挞面包(岩烧芝士味),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鼎新百士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弟兄米面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淮南海悦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特一粉),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南海悦粮油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酱香猪拱嘴(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销售的长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黄山市徽州区月古菜摊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合肥市包河区八加八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马鞍山市花山区辰旺食品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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