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第21号)

2022/9/26 14:53:1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贵德县河东乡大桥梨花园的小碗,经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德县河东乡大桥梨花园的筷子,经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西宁市城西区万顺阁餐饮店的筷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西宁市城西区青宁乡巴佬餐饮绿地公馆店的骨碟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西宁市城西区青宁乡巴佬餐饮绿地公馆店的盘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来自西宁市城北区王龙姜蒜批发部的生姜,经检测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同德县小李新鲜大肉店销售来自西宁市城北区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6号棚037号车位西宁市城北区武裕蔬菜经营部的油麦菜,经检测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