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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鱼礼包难寻卫生许可

2015/4/7 16:58:00 来源:网友

2014年7月,季某到某商厦花780余元购买了8袋福兴大礼包干墨鱼,随后其朋友冯某也到该商厦花200余元购买两袋同款大礼包。购买后,二人发现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贴上去的,包装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也查询不到,还有产品执行标准不符、仅有包装单位没有生产厂家等问题。事后,季某、冯某将该商厦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庭审期间,商厦方表示,原告方购买的产品并没有经过使用或者食用,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其主张的十倍赔偿没有依据。此外,原告二人并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其大量购买的目的是为了以此向某商厦主张巨额索赔,主观上存在重大恶意。


对此,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令商厦退还货款,并作出十倍赔偿。宣判后商厦方不服,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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