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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1/4 16:33:00 来源:湖南省食药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食安委发〔2015〕6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食药监发〔2015〕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起,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再办理;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不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具体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可在http://fda.hunan.gov.cn/xxgk_71325/zcfg/gfxwj/201512/t20151223_2276662.html下载)执行。

三、2016年1月1日前已提交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但未通过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条件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原则上对食品经营者新办、变更、延续以及自愿换证的经营户发放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的经营者,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通过“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端)”提交申请资料(网址:http://spen.hn-fda.gov.cn),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许可机关办理。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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