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17-09-30
【效 力】:2017-10-10结束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yaojian/View.aspx?lawid=184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faguichu@smda.gov.cn;2.传真:(021)63268970;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