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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试行)的通知(新食药监食〔2017〕104号)

2017/11/6 16:12: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新食药监食〔2017〕104号

【发布日期】 2017-11-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9622.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管理局),石河子、图木舒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管理,分析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点,有效控制风险安全隐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试行)》,并经2017年9月2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新食药监食〔2017〕10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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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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