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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食醋也讲“出身”

2000/11/28 0:00:00 来源:中华美食网
随着国家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实施,酱油和食醋在出售前都必须标明“出身”。到底是酿造的还是配制的,都一目了然,消费者购买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

酿造酱油、酿造食醋两个国家标准和配制酱油、配制食醋、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三项条文强制性行业标准,已于今年9月1日发布,国家标准将于2001年9月1日起实施,酿造酱油和酿造食醋第一次有了国家标准。

据介绍,以后,酱油和食醋要想在市场上出售,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是“酿造”还是“配制”。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商品标签,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而优质酱油、食醋生产厂家也可以理直气壮的宣传自己产品的特点,树立品牌形象,引导消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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