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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聚焦保健品市场:保健品不是药品

2001/4/27 0:00:00 来源:燕赵都市报
  一些保健品经营者拼命承诺产品的功效,甚至宣传疗效,目的是让消费者把保健品当作药品。而事实上,保健品不是药品。

  据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张千兵处长介绍,保健品有保健食品和保健药品之分。保健食品是指该保健品是食品来源或药食两用,具有增强人的体质的功能,保健食品因此获得了食“健字”的批准文号。而保健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
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保健药品获得的批准文号为药“健字”。由于部分保健药品未经严格的临床验证,因此它的疗效并不很确切。保健药品质量标准也偏低,客观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由于保健食品和保健药品的审批权都在地方,各地对保健品审批标准和尺度各不相同,造成市场上同一种保健品成分、功效大同小异,但有的是食“健字”,有的却是药“健字”号,而有的保健品竟然获得了 “准字”文号。因此,取消“健”字号保健药品、还保健品以食品本来面目已势在必行。张千兵介绍,针对近年来保健品市场混乱的状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于1996年收回了地方对药品的审批权,同时从去年开始对保健药品进行整顿,停止对保健药品的审批。据悉,到2004年, “健字”号药品将在保健品市场全部消失。

  同时,国家还作出规定,保健品一律采用由天蓝色图案和“保健食品”字样组成的标志。广告宣传应严格依照由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进行,不得超出和扩大,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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