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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粮食安全”

2001/10/23 0:00:00 来源:网友
  10月9日上午,国内首次以“粮食安全与消费者保护”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原国际消联主席、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陈黄穗女士在研讨会上说,粮食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包括温饱权和健康权两个基本方面,即:消费者有权满足自己对粮食的基本需要;有权获得粮食方面的安全保护;有权获得粮食方面的正确资讯;有权享有涉及粮食安全的可持续的健康环境。《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中强调,“各国在拟订关于粮食安全的国家政策时,应考虑所有消费者的粮食安全需要”。而目前,由粮食造成的不安全灾难已成为全球性问题,疯牛病、二恶英、口蹄疫以及转基因产品可能产生的潜在危害,更使一些消费者谈虎色变,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宁望鲁在会上指出,中国内地的各级消费者组织一贯重视对消费者粮食安全权的保护,1998-2000年,在内地消费者的各类投拆中,有关食品问题的投拆占到了20%,达46万件。近年来,毒大米、激素肉等恶性事件更是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为此,中国内地的各级消协组织已经陆续开展了对粮油食品等的比较测试、调查和消费警示工作,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并向政府部门提供有关建议。今后,消协将在促进政府建立有关粮食安全的社会组织网络、影响国家粮食安全政策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快速有效的粮食消费受损事件处理反应机制,通过倡导健康的粮食消费行为、加大监督力度等方式保护消费者的粮食安全消费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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