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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公司学生豆奶中毒案审结 第一被告被判15年刑

2001/12/15 0:00:00 来源:光明日报
吉化公司学生豆奶中毒案审结 第一被告被判15年刑

  长春12月13日电 曾经轰动全国的吉化公司中小学生豆奶中毒案昨日在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审结,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和3年缓刑5年。

  今年9月4日,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所属12所中小学发生了学生食用豆奶中毒案件,中毒及有中毒反应的学生达6000余人,此事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吉林市万方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山在今年5月使用自行设计的生产工艺开始试生产豆奶。7月6日,周景山用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5月25日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为被告单位办理了生产豆奶卫生许可证,而早在6月4日,检验所就已验出被告单位送检的豆奶样品细菌严重超标,并要求被告单位整改。8月22日,在未获得省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入国家豆奶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周景山与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签订了供需协议,并于9月2日开始生产“万方牌”豆奶。9月4日,1.7万余袋豆奶在未取得化验结果的情况下,被销售到这12所中小学校。6362名学生(包括学前班儿童)在食用后发生了肠炎、痢疾、呼吸道感染等疾病以及头晕、胸闷、呕吐、腹泻等反应。经化验,豆奶中的细菌以及大肠杆菌超过正常值的3600倍和800倍。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昨日宣判,认定被告万方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山、化验员孙英梅、副总经理王丽丛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 (记者 曾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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