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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台食品进口管理新规定

2002/3/7 0:00:00 来源:国际商报
国际商报墨尔本专电 日前,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委员会出台了新的食品进口管理规定公告,对酱油和蚝油中氯丙醇的安全含量做出新的规定,对转基因食品要求加注标签说明并公布了过渡安排办法,对食物营养成分标识中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法也有一些小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对酱油和蚝油中的氯丙醇的含量要求进行修改

公告要求,酱油和蚝油中三氯丙醇的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二氯丙醇不得超过0.005毫克/千克。

据称,三氯丙醇容易造成对肾组织的损害,二氯丙醇容易致癌,这些物质可能是在生产中的酸水解过程中产生的,但自然发酵过程中不会产生。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的规定

公告规定,自2001年12月7日起,所有包含转基因改造的食品必须在其外包装上标明,对于无包装的散装食品,需在食品旁边进行标注。对于那些在2001年12月7日前已摆上货架的商品,不是禁止销售,而是给予最长12个月的过渡期安排。

———对食品的包装必须标明营养组成部分的规定

公告要求,2002年12月前,所有包装食品上必须标明营养成分,如热量(卡路里),蛋白质,脂肪总量,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糖和钠(盐)等。

公告还对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法做了小的修改,允许制造商继续采用现行的“余额”计算法或采用“检验分析”法。

据我驻当地使馆经商处负责人士称,我国向澳新地区出口食品的生产厂家和出口商应及时了解上述有关规定,尽量使自己的产品、商品符合其规定,以避免出现因不符这些规定而遭禁止出口这些国家的情况的出现,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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