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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存在四大症状

2003/1/8 0:00:00 来源:壹食品中国网
  日前,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包大跃研究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介绍,归结起来,事实上目前在食品标签的滥用和作假中四种"症状"尤为引人关注:

  症状一:标注不全 包大跃研究员说,最为常见的是有些袋装食品即没有标注保质期,也没有标注具体生产日期;而有的则只注明保质期,"忘了"生产日期,或写着生产日期见×××处,却不见踪影。记者近日在超市调查采访中发现,如一包外观很好的速冻银鱼,厂名只有"江苏太湖";一种鲜贝食品,产地只写"山东荣成";一盒包装精美的白兰氏鸡精,干脆只标注"新加坡出口",既无厂家名称和地址,又无国内代理经销商的名字。

  症状二:违法宣传 这方面保健食品较为严重。有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的;有宣传疗效,尤其是宣传治疗癌症的;有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的;也有超出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证书范围,夸大宣传其功能的。 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卫生监督所抽检中发现某著名保健食品在卫生部批准的产品标签上,擅自增加了"增强精力、排除毒素"的字样,并将适宜人群的年龄要求从中老年人改为30岁以上人群,对食用量和使用方法也进行了较大改动,这些做法都违反了卫生部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

  症状三:标注不规范 包大跃研究员指出,对于食品名称,往往是一字之差就会所差异,随之在价格和销售方面也会存在较大差别。于是一些企业便在标签上动起了"歪心眼"。你明明想买酸奶,可其实你买的只是"含乳饮料"。为什么?一些不良商家的"高招"就是在产品标签最醒目的位置写"酸牛奶",在不显眼的地方写上"乳酸菌饮料",或者用对比度不明显的颜色标注上"饮品"的字样,使那些粗心的消费者把"饮料"当成"酸牛乳"买走。

  症状四:隐瞒真实成分 通常通过两种方式来达到隐瞒食品真实成分的目的:一种就是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如有的标签上声称"不含防腐剂"是天然食品,但经卫生部门实际检测,却恰恰相反;另一种情况是通过该标不标来隐瞒。包大跃研究员介绍说,如《食品标签通用法则》规定"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表明'辐照食品'"。"辐照食品"已经面世,我们却极少能看到标注"辐照食品"的食物,与此同出一辙的是近来被炒的沸沸扬扬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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