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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消费--消费者该有知情权!

2003/5/22 0:00:00 来源:中国医药网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乳制品在国内的消费量迅速增加。如今,无论你走进哪家超市,都会发现货架上摆满了形形色色的乳制品,其包装上标注的名称更是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然而,让消费者始料不及的是,每天喝的“纯牛奶”等液态奶中,有一些可能是奶粉冲兑的还原奶;而一些标注“果味奶”、 “酸奶”、“营养奶”的产品中有些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牛奶,其中有些产品属于含乳饮料或乳酸饮料。

  一、乳品包装有欺诈误导之嫌、包装标识偷换概念

  中消协曾对某地市场上销售的“果味奶”、“钙奶”、“乳饮料”等54种含乳饮料的标签内容进行了调查,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含乳饮料在标注上打了“擦边球”。 GB7718-1 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明文规定:“食品必须采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食品的名称必须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特征,使消费者一看名称就能知道食品的本质。但我们看到,市场上不少含乳饮料类产品在包装上却不这样标识,而是采用种种方法回避产品的真实属性,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有的根本不标属性名称,就标注“××奶”;有的将“饮料”直接标注成“酸奶”;还有的将“× ×奶”标注的大而清楚,“饮料”两字小且还难找;有的“饮料”两字 标注到包装的侧面;有的将表明真实属性的“饮料”两字与产品包装为同一颜色,且字体小,消费者很难发现;还有的本来是将奶粉经过处理和勾兑还原成的液态奶(即还原奶),包装上却标注的是“纯鲜奶”。这些做法都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实有欺诈和误导之嫌。

  货架摆放鱼目混珠据调查,在一些超市的乳制品货架上,没有将纯乳和乳饮料这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分开摆放,并以醒目标识加以区分,而大多将包装相同、标注类似的产品混放在一起,消费者若不仔细查看标签和配料表,则很难区分开来。

  广告宣传云遮雾罩对于含乳饮料的广告宣传,一些商家更是颇费苦心。“身份”明明是饮料,在广告宣传中却摇身一变成了“×奶”。在广告宣传的误导下,使消费者错误理解了这些产品的真实属性。

  二、消费者要有知情权

  针对部分企业用还原奶生产液态奶的情况,有关人士认为,出于市场需求,还原奶并非不能生产,但消费者对自己所消费的产品应有知情权。国际上,一些缺奶的国家和地区生产还原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他们都明确地将还原奶标识出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事实上,国外液态奶的“明白消费”,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液态奶的价格和结构。此外,针对一些企业将含乳饮料冒充纯牛乳的情况,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乳制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1.纯乳和含乳饮料不同。纯乳和含乳饮料是不同类型的饮品,营养成分相差悬殊,消费者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尤其是在为婴儿选购乳品时更应注意。

  2.选购时应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注说明。首先,看包装上是否标有“还原奶”、“纯牛奶”、“含乳饮料”等字样;其次,看产品包装上标明的配料表。含乳饮料的配料除了牛乳外,一般还含有水、甜味剂、酸味剂、香精、防腐剂等。根据国家要求,产品配料表标注的各种成分要按加入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列出,所以乳饮料成 分中含量最高的水应排在第一位,而纯牛乳或纯酸牛乳则将牛乳放在第一位。

  3.从价格上区分牛乳、酸牛乳与含乳饮料。一般情况下,由于成本不同,含乳饮料的价格明显低于牛乳和酸牛乳。含活乳酸菌的牛乳是高级产品,但加工要求严格、产品保存条件严格、保质期短,所以价格较高;纯牛乳次之,不含活乳酸菌的饮料较便宜。

  针对上述种种情况,有关专家呼吁:我国应尽快出台乳制品标识制度。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上标注属性名称与类别名称;并标注产品成分及产品成分的详细说明,从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乳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我国乳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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