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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如何吃个明白

2003/8/7 0:00:00 来源:《华东新闻》
  最近,一名上海消费者将一家生产转基因食品的厂商告上法庭,要求明确标注。这是国内第一桩涉及转基因标注的“维权”案件。

  许多人以为转基因食品很遥远,事实上我们正在消费着不少转基因食品,只是不知情罢了。世界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始终存在争议,许多国家立法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注,要让消费者吃个明白。就此话题,记者走访了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宋锡祥律师、龚爽律师。

  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转基因食品知情权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不过,关于标注问题,国际上始终存在争议,不同国家、地区的执行标准有所不同。路透社7月4日报道说:欧盟刚刚通过一项条例,要求所有转基因食品必须贴上标识。此举遭到澳大利亚农业团体反对,认为该条例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自由化原则,使澳大利亚产品更难打入欧洲市场。美国官员和农业团体也加入反对行列。

  宋律师和龚律师认为,在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上,美国要极力保护其自身转基因食品的出口贸易,才采取宽松的立法态度。我国则宜借鉴欧盟的谨慎态度,严格规定对转基因食品的明确标注,以规范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生产销售,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市场只有一个品牌的一种产品进行标注

  去年3月,农业部公布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首当其冲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目录的,包括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番茄等五大类17种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

  该规定要求: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大豆、大豆油等产品,必须标注醒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未标注或不按规定标注的不得进出口或销售。然而,在超市和菜场,消费者很难觅到注明为“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或原料。

  7月初,北京市农业局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监督抽查,涉及北京市场上14家企业共22种豆类产品,不乏知名品牌的色拉油。检查结果是:22种产品全部为转基因产品,但没有一个明确标识。在上海市场,把转基因标志标上产品包装的,目前只有一个品牌的一种产品。

  最多5万元的罚款规定是否太轻

  两位律师认为,现实生活中,转基因食品的标注工作执行得不甚严格,有的厂家曾把转基因标志贴上产品,但很快又撤了下来,主要是担心滞销风险。

  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现实中,违反标识规定、不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的行为为数众多。不难看出,最多5万元的罚款并不足以产生法律震慑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仍可能在知法犯法。  

  我们正在消费着不少转基因食品,只是不知情罢了。其实,因为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争议,所以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有关部门规定,都要求转基因食品明确标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记者 包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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