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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食品安全”投诉遭遇举证难

2004/3/12 0:00:00 来源:厦视在线

这几年,厦门市每年的消费投诉量都在上升,投诉热点集中在购房纠纷、汽车质量、食品安全、电信服务等方面。今年“3.15”的主题是“诚信、维权”。我们将从今天起推出关注3。15的新闻系列,邀您一起关心身边的维权故事、倾听维权说法和揭露消费陷阱。今天,我们先来关注有关食品安全的消费投诉。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市12315收到的有关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有好几百件。今年以来,此类投诉更是呈现上升趋势。

3月3号,一位男子反映,在中山路一家小吃店用餐,被食物中的铁丝刺破喉咙。3月5号,王先生反映,他买的两箱长富牛奶加热后竟成了豆腐渣状,而且还变了味,但却没有超过保质期。3月7号,汪小姐反映,在前埔南海渔村用餐时,竟从酱料里吃出一张单据。

12315工作人员说,那些诸如牛奶加热后变成豆腐渣、用餐时被铁丝刺破喉咙等,可以直观判断食品过期、变质的案例,由于责任明确,在查处或调解上一般都很顺利。但也有一部分投诉件很棘手,特别是有关食物中毒的投诉,处理起来难度很大。

曾先生和家人在今年大年初一的中午到牡丹万鹏宾馆用餐,下午,女儿和母亲开始上吐下泻。到了晚上,两人被送进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是急性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肠胃炎。由于酒店事后不承认饭菜有问题,曾先生投诉到卫生防疫部门。

曾先生说:“卫生人员说,因为我们是第二天举报的,他认为太迟了,没法到酒店去拿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对照。他们认为从卫生监督条例说必须病人的呕吐排泄物和酒店饭菜要两个细菌对上,才能做为直接证据才能证明饭菜出问题。”

经朋友提醒,曾先生随后又向12315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曾先生所能提供的证据只是医院的病历,无法就此认定酒店的责任。酒店只愿意从同情的角度适当赔偿,可曾先生一家不能接受,调解失败。

12315工作人员说:“难就难在责任认定!消费者认为在餐厅吃完后出现不良状况,是用餐出现状况,但餐厅认为,自助餐很多人在吃,其他人没有问题,他们几个人出现这种状况跟餐厅没有关系。”

曾先生认为,在酒店用餐出现不良反应后,由消费者来举证酒店食物有问题是不合理,因为可操作性太小。曾先生说:“从消费者角度讲,我们认为这个要让我们举证是很困难的,我们不可能留下酒店的剩菜,作为举证之用,谁会想到会出事情?”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的主张,应该由消费者举证。但举证难的问题的确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副主任马丁说:“因为消费者是个弱势群体,完全由消费者举证有点困难,尤其是现在商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单纯靠消费者举证有一定的难度。”

有人提出: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处理此类案例时,是否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由商家来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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