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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2004/3/15 0:00:00 来源:人民日报
2003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据统计,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9.28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75.44万件,调解成功66.5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392.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8%。

  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2003年,全国工商系统以实施商品准入制度为重点,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初步建立了六项制度,即: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重要商品协议准入制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制度,商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目前,“关口”前移改革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如北京市工商局实施了重要食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索证索票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推广绍兴、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查验备案制;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四制两查”的监管模式在泸州市展开了试点工作;上海市积极探索对流通领域商品经销企业实施“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分类管理的“距离监管”模式。

  查处防非典期间违法经营活动

  2003年上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防治非典期间,加强了市场有关监管工作。加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重点督办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处理中心倒卖医疗垃圾案等大要案件,部署检查了四川省中江县一些药店和游医利用欺骗手段牟取暴利等问题,参与查处了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化工化学试剂厂两起违法生产、经营防治非典用品的大要案件。在防治非典,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83万余家,查处各类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案件近22万件、案值1.6亿多元,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万多件,案值418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46件。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专项整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对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进行了重点专项整治。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种商品作为重点食品,将全国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10个食品专业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市场,集中进行整治;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一批重点监管市场开展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整治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5.7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6.8万余家,取缔无照无证食品经营户18081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256件。查获大量假冒伪劣粮食及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肉及制品、干鲜果品、调味品、各类饮料等违法商品。

  开展服务领域“维权反欺诈”活动

  针对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行动,对餐饮、美容美发、旅游、修理四大热点服务行业分别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福建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用餐消费者举报,顺藤摸瓜捣毁了一个将杂色豆染成“黑豆”的窝点,现场查扣假“黑豆”2.75吨;江西省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对造成消费者毁容的某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假劣商品,除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外,经调解赔偿了消费者损失2.8万元。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对修理行业的检查,查获28家修理企业涉嫌销售假冒“丰田”、“三菱”、“本田”等品牌的汽车配件,案值40余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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