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自韩国媒体披露该国几家食品企业使用废弃酸萝卜制成“垃圾馅”,生产速冻饺子投放市场的消息之后,举国上下为之震惊:卢武铉总统要求“拥有调查权的所有调查机关、搜查机关要动员起来,展开系统、彻底的搜查和管制,年内一定要根除与食品有关的犯罪”;韩国大检察厅决定在全国各地方检察厅设立“地区联合搜查班”,展开全面、集中的打击行动;《大韩民国食品卫生法》也随之修改,规定对制定不良、有害食品者的处罚由判处七年以下徒刑、罚款1亿韩元改为判处十年以下徒刑、罚款2亿韩元,并在10年内不准重新营业……
如此重拳出击,确实令不法厂商胆战心惊。相信在一系列严管重罚举措之下,韩国人期望的一个健全、可信赖的食品安全网的建成是指日可待的。反观我们的食品市场,一次又一次的专项治理虽说成效显著,可假冒伪劣食品似乎远未绝迹,而是呈愈演愈烈、不断蔓延之势,从老百姓日常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米、面、油到各种中高档食品,乃至婴儿奶粉等等,几乎无一幸免,其花样翻新之快、危害加剧之势简直令人瞠目结舌……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对假冒伪劣食品制售者的惩处过轻,食品奸商违法的风险成本过低,致使劣质食品宛如野草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总也除不尽。
食品安全大于天。制售有害食品属于危害生命的行为,理应予以严惩。所以,对于那些无视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食品奸商,笔者以为可借鉴韩国的做法:不仅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罚他个倾家荡产,并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在相当长的期限内不准重新进入食品市场。如此“杀一儆百”,才足以震慑那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食品消费市场亦才能真正得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