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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台

2004/8/13 10:42:15 来源:四川质量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四川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四川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于昨日出台。此次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

  据悉,此方案从即日起开始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1月,行动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活动,保护人民群众食品质量安全卫生。

  据介绍,整治方案主要针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调味品和儿童食品等11类食品,重点查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

  质监部门将完成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已发证的老五类产品(米、面、酱油、醋)要加大监管力度,今年底保证新10类食品(肉制品、奶制品、饮料制品、饼干、罐头、食糖及味精、方便面、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大中型生产企业的发证率达到90%,完成8类食品(挂面、糖果、果脯蜜饯、淀粉、酱腌菜、啤酒、葡萄酒、黄酒)生产企业必备条件调查。认真落实食品执法“三查”任务,重点查处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全省质监系统要将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作为第四季度的打假重点,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不论案件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惩处。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案件,对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都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与打假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各级质监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把辖区乡镇、农村的监管责任分解到人,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严格责任追究:重点督查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认真实行问责、过错责任追究,对失职、失查,乱作为、不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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