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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不能发布
2005/6/26 10:37:29 来源:山西晚报
人民网山西视窗05年6月26日电 从今年7月1日起,保健食品广告能否发布将开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到8月1日后,所有未经省食药监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一律不得在媒体继续发布。
据了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由省级食药监部门负责。新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式样为“×食健广审(×1)第×2号”。其中“×”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1”代表视、声、文;“×2”由十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的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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