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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难觅禁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

2006/2/7 10:26:20 来源:北京晚报

    国家商务部规定,今年1月1日起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然而前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北京市近10处酒类销售点后发现,只有家乐福超市双井店悬挂了“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含酒精饮料”的标识,酒商们都对这一规定大倒苦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烟酒杂货铺、社区杂货店等销售点并未明示类似标识,并对“禁售令”这一规定浑然不知。在快客联华便利连锁店的一家分店,女老板不耐烦地说:“有这个规定吗?我不知道,没有人通知我。”世纪联华双井店、京客隆劲松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听说这一规定。

    销售商们都表示,他们无从判断未成年人买酒到底是自饮,还是为家里的成年人代买。源松百货商店的店主笑着说:“小孩拿钱来买酒,一定是给大人买的。”京客隆便利店二十二分店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未成年人购买整箱啤酒,极有可能是给家里买的,没有理由拒绝不卖。

    此外,未成年人的身份验证也是商家颇为头疼的问题。劲松一区一处社区服务亭的女老板有些为难地说:“一般是没有未成年人来买酒,可就算是未成年人,我们也不一定就能一眼看出来。”家乐福超市双井店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店内将全力执行这一规定,但是我们毕竟不是执法者,在对顾客年龄存疑的情况下,我们不知道是否有权验证顾客的身份证;在顾客拒绝出示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我们如果拒绝对其销售酒类商品,那么会不会被投诉呢?”

    昨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目前该市正在抓紧制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相关细则,以确保能够尽早落实这一保护未成年人的举措。(王琼)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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