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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酒类下月起实行新标

2006/9/6 10:41:34 来源:海峡都市报

    记者从福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后进口酒类将推荐采用标示饮酒的“劝说语”,如在标签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字样。《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取代《饮料酒标签标准》。

    据悉,新标准主要有五方面变化:一是饮料酒的酒精度由原来的0.5%vol~65.0%vol改为0.5%vol~60.0%vol;二是明确了强制标示、免除标示和非强制标示内容,其中强制标示内容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原麦汁、原果汁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三是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警示语;四是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vol的其他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五是推荐采用标示饮酒的“劝说语”。(薛辉 李锦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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