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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酝酿出台“猪肉食用安全险”

2007/2/12 14:08:02 来源:上海商报

  因“毒猪肉”致市民群体性中毒 保险公司赔损失

  商报记者王雅君市民在批发市场买到含“瘦肉精”的猪肉,并因此造成3人以上群体性中毒事件,保险公司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本市正酝酿出台沪上首个“农产品(猪肉)食用安全保险”,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保险公司将第一时间将理赔款交到市民手中。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文照告诉记者,去年导致300余位上海市民“瘦肉精”中毒的“9·13”事件发生后,上农批立即启动“先行赔偿机制”,委托各销售市场全面受理市民投诉退货处理。“今后,‘先行赔偿’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朱文照告诉记者,上农批目前正在与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接洽,在新险种“农产品(猪肉)食用安全保险”获得批准后,将立即投保。据介绍,农产品(猪肉)批发市场投保“猪肉食用安全险”后,在保险期间,一级批发商或经纪人在单证齐全、抽检合格的前提下出售的猪肉,如因“瘦肉精”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等原因,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发生群体性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代替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级批发商或经纪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批发市场是第一责任人

  上海农产品年直接消费(不含加工与出口)总量近1000万吨,其中约70%经由批发市场流通任何发生在场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批发市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这是记者昨天从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获得的信息。据了解,本市现有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47家,去年,“9·13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月内抽检了4000件生猪产品,总体合格率97%。今年2月7日至8日,该局再次检查了19家批发市场,抽样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300余件,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王雅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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