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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换“新装”

2007/3/13 16:51:46 来源:漯河新闻网

    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市卫生局从3月13日至5月31日,对我市各市直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于2007年1月1日前取得的由市卫生局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全部换发新证。
    此次换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食品卫生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在2008年1月1日后仍有效的,按原卫生许可证标注的许可期限不变,其余的按新批准有效期执行。二是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食品许可证发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同一食品生产企业在同一地点的生产场所生产两个以上产品的,只发放一个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标注具体产品名称。三是在换证材料或现场审查时,如发现生产企业擅自改动原批准的产品配方或生产企业现有配方与原申请卫生许可证不一致时,则按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四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生产企业要到具有管辖权的市(区)申请产品备案或许可批件。
    此次换发新证有哪些程序?记者采访了市卫生局副局长常国印。他告诉记者,换证的程序是先申请,后受理,再现场审核验收换发新证。持有市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件的市直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于3月13日~5月31日前向市卫生局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食品卫生许可证换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由市卫生监督所派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食品企业通用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评分表》等卫生规范和标准的,报市卫生局审批;对于不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的,由卫生监督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企业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报市卫生局审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拒不改正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
    换证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科长王建立说,换证时须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换证的资料。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批发、零售、贸易、储运等销售单位及餐饮业、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和食品加工单位须提交五项共同资料:一是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及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核准单或营业执照、单位地址、方位示意图和联系电话。三是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认可文件。四是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名单。五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从业人员2007年度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另外,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交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平面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的生产工具、设备清单及卫生安全性证明材料,所生产产品的名称、原料、配方、包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及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检验机构人员名单和主要的检验设备清单及试产样品的卫生检验报告。食品批发、零售、贸易、储运等食品销售单位应提交经营场所(包括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平面布局图。餐饮业(含食堂)和食品加工应提交加工经营场所(包括周围环境)平面布局图和加工工艺流程图及清洁、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其中,使用自备水源的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含食堂)和食品加工还须提交生产用水水质检测资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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